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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别人踩过的10个陷阱,你千万别再踩进去

时间:2019-03-18 08:58 作者: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临近毕业季,大学毕业生们将面对接踵而来的求职、租房等问题。用钱需求增大且涉世未深的毕业生们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瞄上,如有不慎就会陷入各种经济犯罪的泥潭。以下10个案例揭示了10种骗局,不仅是初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及其他市民都要好好看看,识破骗局、远离陷阱,为自己和家人的资产、人身安全筑起安全防护的屏障。

夺走命的传销组织

985高校毕业生李文星通过某招聘平台找工作,遭遇 “李鬼”公司,深陷传销。传销组织成员在招聘平台上假冒招聘单位,诱骗李文星来天津,后将其控制,洗脑纳入传销组织。不久,李文星的尸体在天津市静海区G104国道旁水坑里被发现。“尸检时胃里面毫无食物,人是被活活饿死的。”家属怀疑他是被传销组织虐待致死。和李文星一样被传销夺命的年轻人还有:赴天津求职误入传销后死亡的贫困生张超、拒入传销投河溺亡的贫困女大学生林华蓉等。

警方提醒:现在传销组织通过网络来设置骗局,运作方式越来越隐秘。但无论传销组织怎么“变脸”,只需看是否具有3个特征就能趋利避害: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商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只要符合这三个特征,就肯定是传销了。

还不起的“套路贷”

沉迷网络赌博的大学生小王向各大银行申请信用卡被拒绝后,通过广告找到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对方自称小李,表示无需任何抵押便可直接借款。小王借款5万元,利息手续费等高达5万元,小王被要求写下10万元的借条,约定1个月以后还钱,还不出的话按每月3%的利息算。转眼1个月过去,小王还不出钱。小李介绍老陈借款15万元给小王,借款条件和之前一样。于是,小王和老陈签下30万元借条。老陈将30万元打入小王的银行卡,小王全部取现,把15万给老陈,10万给小李,自己留下5万。小王还是还不出钱。老陈到法院起诉小王,要求还本付息共计40.8万元。

警方提醒:警惕没有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它们往往通过网络平台对外招揽业务,利用被害人急需用钱的特点诱骗被害人签订“阴阳借条”,借条上的金额远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然后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介绍同伙与被害人签订新的更高数额的“虚高借款合同”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经过层层加码,被害人最终债台高筑甚至倾家荡产。如果寻求资金周转,一定要去正规小额贷款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

有蹊跷的银行开户

大学生小李在一个微信兼职群里看到有人发布购买个人银行账户的信息,说只要帮忙开个户就能赚60元钱。小李动心了。收卡人向报名的学生登记姓名和电话号码等信息,还给每人派发新电话卡用于银行电话核实,同时要求大家开户时预留统一账户密码。小李心想,反正留的电话也不是自己的,应该没什么关系,于是前往银行,按照收卡人规定的密码开立账户后,还开通了U盾、网银和手机银行。原本,银行卡、U盾以及小李的身份证复印件,随后都会被收卡人拿走。但幸运的是,银行工作人员觉得蹊跷,将小李劝阻。之后,辖区民警也介入此事,并对小李等人展开安全意识教育。

警方提醒:出租出借的银行账户很可能被用于电信诈骗、洗钱、逃税等非法活动,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租售银行卡的行为可被处以1000元以内罚款,后果严重者会被追究出借人相关的民事责任,并可能影响到个人征信状况,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犯罪。身份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是重要的个人信息,要注意妥善保管。为了一点小利就出卖个人信息,很容易踩进“有偿开户”的诈骗陷阱。

会崩盘的消费返利

前段时间,一个名为“××买手”的网站突然在年轻人中流行起来。这个网站的试用中心购物区主打“免费购”,通过高额出售商品、分期返利的方式来“回馈顾客”。试用中心会定期推出一部分标价远远高于市场价的商品,比如售价2万元的iPhone6手机等,会员购买后,网站将分期返还款项,直到把所有的钱都退回给会员。也就是说,等返利结束,这件商品就相当于是白送的了。会员可以通过充值、分享链接到朋友圈等方式来升级会员等级,会员等级越高,返利时间越短。一般来说,返利时间从2个月到1年不等。仅第1个月,这个网站就吸纳会员约5万人。几个月后,网站关闭,无法登录,许多不惜借高利贷来支付高额货款的年轻人损失惨重。

警方提醒:如果将“免费购”作为长期营销手段,且“免费购”的商品没有数量限制,那么这个平台一定存在问题。这种骗局里,受骗的主要是一些喜欢网购的年轻人,自身消费能力不足但消费欲望又比较强的人很容易掉进“免费购”的陷阱里。所谓“返利”,其实就是“后债还前债”,这种运营方式迟早会有崩盘的一天。

很来钱的“好工作”

春节过后,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小王四处投送求职简历。之后,小王应聘的永富南京公司通知她,说她被录取了。面试人员把这家公司吹得天花乱坠,并告诉她,只要帮公司多拉客户、多吸收资金,不光有工资、奖金拿,还有业绩提成。小王接受了公司的洗脑式培训后,就以业务经理的身份匆匆上阵,开始了所谓的“工作”。她以沈阳市沈北新区博康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发展需要资金为由,许诺支付月息3%、年息36%的高额利息,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她上岗后,共参与了对52名被集资人员非法吸收资金464万余元。5月,小王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提起公诉。

警方提醒: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找工作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在入职前要充分了解自己的工作内容及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公司的性质,对于薪酬远高于正常标准范围的工作一定要提高警惕。否则,糊里糊涂的你可能会沦为诈骗的帮凶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穿马甲的“P2P”

李阿姨家住粤西的一个沿海小县城,春节时,在深圳打工了近十年的侄子回来后,不停地向她推荐一款名为“农村宝”的理财产品,宣称年化收益高达25%至32%,1万块钱1天可以拿到9块钱利息,利息每天到账,本金30天后可以随时取出来。“惠卡世纪”是一家成立不到2年的P2P公司,主要业务之一便是面向农村的互联网金融,“农村宝”是其拳头产品。经不住诱惑,一开始李阿姨投了1000元,后来慢慢地再投1万、2万,到出事前,总共投入18万元。2016年2月,深圳警方查封“惠卡世纪”。警方通报称,这家公司以高额回报为噱头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来自广东、北京、江苏等10多个省市的3万多名投资者被骗3亿多元。

警方提醒:披着互联网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非法集资手段更加隐蔽、欺骗性更大。一般来说,非法的P2P网站都有以下几个特点:设立资金池;存在资金自融现象;承诺高利息、高回报;承诺保本付息;虚构标的与理财项目。

炒信用的恶意刷单

小伙子李某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一定的保证金和平台管理维护费及体验费。李某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会员通过该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李某共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及任务点销售收入至少30万元,收取保证金50余万元。2017年6月20日,杭州余杭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刷单炒信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警方提醒:现如今,网络兼职成为新一代年轻人赚钱的途径,而网络刷单因操作简便,几乎没有技术含量,且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成为很多兼职大学生的首选。从警方针对“刷单”的数据分析来看,刷单不仅违法,而且大多数都是骗局,嫌疑人运用简单的刷单方式,以较低的投入门槛和较高的回报来诱惑被害人。勤工俭学值得赞赏,但损人利己的违法事情千万做不得。

卖不掉的“原始股”

张先生无意中添加了一个名叫“孟冰”的女网友,对方称自己在一家私募公司工作,但和张先生聊天只聊生活、音乐、电影、公益等,从来不提投资的事情。直到3个月后,“孟冰”说私募公司要做个项目,但自己资金不够,愿意分一些份额给张先生。张先生信以为真,四处借钱,从“孟冰”手里购买了“原始股”,之后才发现受骗上当,这些股票根本卖不出去。被诱骗买这一家公司股票的被害人或是被以“微信好友加错人”为借口搭讪,或是通过婚恋网站上加对方为好友,而所有人直到发现被骗都没有在线下与对方见过面。

警方提醒:“原始股”投资骗局的实质是以发行股票和证券进行非法集资和非法活动。如果有公司自称定向增资扩股,又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销售股票,实际上已涉嫌违反证券法关于“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上市股份和非上市股份最根本的区别是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问题。在我国,一般投资者只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

骗老人的项目推销

杭州一家企业管理公司以在陕西开金矿为名,派业务员上门推销,主要针对60岁以上退休老人募集资金。业务员对老人说,这个项目利润丰厚,且有河南一家园林公司作为担保,月息高达3%。除了高回报,业务员还大打“亲情牌”,经常上门陪老人聊天,帮忙做家务、送米送油等。公司也会不定期组织茶话会,投资额高的老人还可参加公司组织的免费旅游。不到3个月,就有87人先后投入300余万元。后来,这家公司忽然关门,业务员都不见了,这才有人报了警。

警方提醒:一些诈骗犯罪团伙虚构项目,利用老年人子女不在身边,平时比较孤独的特点,以“亲情牌”欺骗老人。有些老人被骗得血本无归。对于大学生来说,在择业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盲目从事非法推销活动,以免触犯法律后悔莫及。

犯了法的自主创业

蔡某、曹某都是应届毕业生,想合伙创业。一开始,两人在网上销售工艺品,但是业绩不佳,网店一直亏损。之后,两人发现网上销售卷烟有利可图,于是便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在网上开起了卷烟店。两人通过网络联系,从外地购进价值十余万元的卷烟,然后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招揽客户,并由快递汇出,从中牟利。短短半年时间,两人获利不菲,但不久就因在网上无证销售卷烟被警方刑拘。

警方提醒:大学毕业生创业,绝对不能触犯法律,要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能因为眼前的利益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否则,代价是很昂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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