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25 17:01 作者: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11月20日澄城县法院调解一起因开车门时不慎将路人撞伤而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手握调解书和赔偿款的原告张芳开心的说:“谢谢法院的法官为我讨回公道!谢谢!”
事 情源于今年8月31日早晨,张芳骑着自行车上班途径一饭店门口时,曹丽正在路边停车,在曹丽开车门一瞬间,将张芳撞到,两车也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部门认 定:曹丽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张芳无责任。事发当日张芳前往医院检查,被诊断为双下肢软组织挫伤;因其怀孕无法拍片进一步检查。9月7日张芳在医院门诊做 了流产手术。就赔偿问题张芳与曹丽多次协商未果,10月20日张芳将曹丽、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渭南中心支公司起诉至澄城县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 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000余元。
本案定于11月20日开庭审理。开庭前,承办法官对张芳、曹丽、保 险公司三方进行背靠背式调解。曹丽认为原告是碰瓷,流产所导致的各项费用与交通事故无关,拒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张芳虽因事故受伤,但并没有住院 治疗,只愿意赔偿医疗费及部分误工费。最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本案以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4500元、曹丽承担本案诉讼费、原告张芳放弃其他 诉请而调解结案。
法官提示,近年来由于机动车驾驶员或者乘客开车门前未观察周围环境,突然打开的车门将非机动车或者行人撞伤 的案例屡见不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 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所以在日常停车时,首先要规范停车,不能乱停乱放,其次打开车门前,应通过后视镜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非机动 车也应与停驶中的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防止意外突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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