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26 09:28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雷李强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雷李强)2016年初,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对食品药品监督局和环保局进行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时,发现了一批涉嫌在面粉中添加国家禁止添加的过氧化苯甲酰的厂家。该院党组对此事高度重视,侦查监督科依法提前介入,并监督执法部门依法取证并尽快移送司法程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目前,曹某案件已起诉至法院等待审判,孙某、郑某、王某三案已提请批准逮捕,另两起案件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取证侦查。
在此次专项行动开展中,检察院和食品药品监督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针对行业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 法,制定联合行动方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一次面粉生产质量大检查。检察人员来到生产一线,与行政执法人员一起对面粉生产进行执法检查,并监督其依法取样和 鉴定,从中发现了曹某、孙某、郑某等6家涉嫌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的厂家,检察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监督,并指导执法人员成立执法案卷。依据行政案 件移送规定,督促食品药品监督局将此系列案件尽快移送了县公安局。
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保证了 案件的正常进行。由于问题面粉生产厂家多在乡下,取证困难,检察人员依法提前介入,与公安人员一起到各厂家进行案件取证,依法引导公安对此类案件的有关证 据及时取证到位,在诉讼中不致让证据灭失。后召开两次案件讨论会,逐一对案件的证据进行梳理。通过联合取证,让案件能够顺利进展,同时,让老百姓再一次看 到了检察机关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打击决心,提高了检察机关在人民心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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