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澄城检察 >正文

刑满释放不思悔罪 重操旧业再进班房

时间:2016-08-22 11:05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罗成贵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罗成贵因犯抢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本应真诚悔罪,吸取教训,重新做人。然而离开监狱短短一个月时间后,又重操旧业,多次抢夺他人财物,触犯刑律,再进班房。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贠某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贠某,小学刚毕业便辍学回家,游荡于社会。2013年11月,因驾驶摩托车多次抢夺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2016年2月18日减刑释放。贠某回家后,由于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对社会感到无所适从,便再一次产生抢夺他人财物的念头。2016年3月中旬,贠某经过事先预谋,将目光瞄向单独行走、携带挎包的女子,驾驶摩托车从其身后经过,乘其不备抢夺随身携带的挎包,在短短的十天之内,连续抢夺作案三次,抢走他人现金及手机共价值4209元,所抢的挎包以及其他用品在僻静地点予以烧毁。

案件移送至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后,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抢夺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开庭审理,当庭宣判,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返回网站首页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