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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检察院树立“四种意识”积极开展监所检察工作

时间:2016-10-08 15:08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王耀伟 陈智深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王耀伟 陈智深为全面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澄城县检察院树立“四种意识”,积极主动地开展监所工作。

一是树立安全意识。维护监管场所安全,是服从服务于维护稳定的大局需要。为加大对看守所安全检察的力度,该院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全面检察监督和重点检察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二是树立维权意识。认真纠正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超期羁押等各种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服从服务于人权保障的刑事政策与立法宗旨。

三是树立预防和查案意识。积极开展预防和查办发生在监管场所的职务犯罪案件,服从服务于当前监所检察工作的总要求。把纠正违法行为同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结合起来,促进刑罚执行机关和监管场所公正廉洁执法。

四是树立监管意识。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检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格局要求。坚持定期开展每年一次的监外执行情况专项检察,切实防止监外执行 “五种人”的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各相关部门相互协调,积极配合综治部门做好监外执行罪犯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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