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9-05 15:56 作者: 特约通讯员 王晓荣 张娟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王晓荣 张娟)为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落实高检院《关于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澄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领导带头办案推动队伍业务素能提升和司法办案规范化,使领导带头办案成为工作常态。
9月4日下午,澄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杨锋民到澄城县人民法院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某某妨害公务一案。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杨锋民副检察长作为主办检察官,全面审阅了案件材料,认真提讯了犯罪嫌疑人,综合分析案情,制定了详细完备的出庭预案。庭审中,杨锋民紧扣案情、立足证据,通过逻辑清晰的分析,论证了该案的法律适用;同时结合被告人周某某自身的特殊情况,开展了深入人心的法庭教育。在确凿、充分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在温情的法庭教育中,被告人周某某当庭认罪、真诚悔过。
澄城县院全面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之后,该院紧扣检察改革精神,入额院领导率先办案做示范,贯彻司法责任不走样、落实亲自办案不偏离。自员额检察官实行轮案制以来,入额院领导编入一线团队办案,已办理审查逮捕和一审公诉案件共 13件,该项工作的推进,不仅严格落实了司法责任制改革中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也标志着入额院领导办案已然成为澄城县检察院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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