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4-11 08:41 作者: 通讯员 戴 江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戴 江)4月3日上午,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召开专题会议,对2017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了总结,对2018年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会议由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戴江主持,副部长刘红军及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部部长王耀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首先由戴江同志对2017年度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根据高检院、省院、市院的最新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就如何开展好2018年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及人员分工进行了具体安排。
王耀伟同志作了讲话,他指出, 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国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也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新组建的民事行政检察部作为检察机关对外监督的重要部门,任重而道远,特别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构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制度、道路的生动实践,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有力手段,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探索,是法治强国、生态强国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司法制度、诉讼制度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对于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有利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这一项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杨军检察长多次作出指示,要求我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尽快打开公益诉讼新局面。全体人员要讲政治,懂规矩;牢记使命,加强学习;严守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要主动出击,敢于亮剑,积极摸排案件线索,不能坐等人民群众或当事人来反映问题。对于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执行活动监督等传统业务,不仅要主动跟人民法院加强联系,更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对于违法裁判、虚假诉讼、怠于执行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监督和纠正。对于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参会人员分别谈了自己的工作思路和想法,一致表示有信心有能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力争让澄城县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更上一层楼,更好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