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1 10:23 来源:澄城法院
近日,澄城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综治中心及多方力量,成功调处一起亲属间的土地纠纷,使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冰释前嫌,再续温暖亲情。
案情回顾
原告甲与被告乙、丙系姑嫂、姑侄关系,2024年7月原告在其与家庭成员共享的6亩土地上播种药材黄芩。因该6亩土地此前由甲的父亲耕种,甲父离世后,该土地由被告开始耕种使用,原、被告就耕地的使用问题曾经组、村、镇多次调解未果,被告以原告已耕种共享土地且未与其商量就私自种植药材为由,将原告所种黄芩全部破坏,据此,原告向法院起诉二被告,请求法院判决二被告赔偿财产损失。
联合调解
澄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原告起诉材料后,洞察到此案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其背后隐藏多层法律关系和矛盾,若只是简单判决该笔财产损失由谁承担,并不能在根本上解决原被告双方的纠纷,还会更进一步激化亲属间的矛盾,甚至影响乡村和谐。基于此,澄城法院决定对该起纠纷启动多元调解,随后通过县综治中心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县调解协会多部门召开协调工作会。
协调会伊始,澄城县人民法院城区中心法庭代表向参会各方详细介绍了案情并从法律角度提出调解建议;县农业农村局代表解读了最新的土地政策,为联合调解提供政策支持;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讲述了原、被告双方多年的积怨与该处家庭共享土地的现状……在掌握纠纷的基本情况后,让原、被告各自陈述诉求,从中辨析案件实情,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起初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一度陷入调解僵局。协调会成员释法明理,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边调解边向双方解释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双方理性分析利弊,并从亲属关系出发,以情动人,从家庭和谐、互帮互助等方面进行劝导,促使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待双方情绪逐渐平静,协调会成员趁热打铁,群策群力,不断优化调解方案,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历经九个多小时,该起纠纷成功调解,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
土地纠纷无小事,乡村和谐是大事。澄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践行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化解,为澄城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为澄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法官寄语
土地是农民的根,土地纠纷牵涉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涉及家庭纠纷时,没有真正的赢家,每一次争执,都是对亲情的消耗。家和,方能万事兴旺。本案各方调解人员从当事人角度出发,从最大化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进行考量,避免了“一案结、多案生”,从实质上化解了争议。在处理土地纠纷时法官从“情、理、法”等多方面入手,将法治理念融入人民群众心中,以法理促解纷,以法理促和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