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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检察院快速批捕一起非法制造枪支案

时间:2016-05-31 16:09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张荣华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张荣华)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澄城县赵庄镇开有一手机维修店,一次无意上网之机,在网上发现一个名为“八方狩猎论坛”的网址,杨某闲来无聊,点击进入网站,进去后发现该网站上有好多制造枪支技术类相关知识,后杨某通过该论坛购买到制造枪支所需的枪管、枪托等配件。2016年1月份他在自己所持有的“南山牌”NS399型射钉枪基础上,利用购买来的枪支配件,根据“八方狩猎论坛”上相关改装枪支知识,成功改造出长约1.2米的长枪一支。并对原有的射钉枪子弹进行改造,在其顶端用“哥俩好”胶水粘贴钢珠一枚,以增加改枪的射击威力。经渭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渭公(司法)鉴(痕)字【2016】153号鉴定文书鉴定结论为:该自制长枪以药为发射动力,具有杀伤力。被抓获后杨某悔恨不已,称自己虽然也知道私自改造枪支违法,却禁不住好奇,想着自己偷偷摸摸也不会有人知道,却不知后果竟会如此严重。

根据我国《枪支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非军用枪支的认定以是否具有“杀伤力”为标准,本案杨某所制造的枪支属于非军用枪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个人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一支,即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根据规定,杨某之行为已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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