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06-06 16:08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张娟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张娟)今年以来,澄城县检察院为在案件办理中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三三”制度,即以“三释”加“三 心”引导诉讼参与人主动、正确地参与刑事诉讼,有效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益。“三释”即释法、释理、释疑;“三心”即以细心、用心、耐心的工作理念,将矛 盾化解融入诉讼全程,该制度实施以来,已取到了良好效果。
澄城县检察院要求切实 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一方面,细化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内容,使其能够充分认识到在审查起诉阶段各种权利义务。在告知过程中,针对犯罪嫌疑人提出 的异议和疑问,承办人用通俗易懂、犯罪嫌疑人容易理解和接受的语言进行解惑释疑,并对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相关法律进行讲解,将法制教育融于告知和讯问 中。另一方面,在讯问过程中,详细询问犯罪嫌疑人有无受到非法取证和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举措,犯罪嫌疑人充分感受到检察机关执法的公正、公开,有效减少了心理对抗。
澄城县检察院要求切实 做好不捕不诉释法说理工作。为确保被害人对不捕不诉决定心服口服,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该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首先,始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 关、程序关,狠抓案件质量,为正确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其次,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被害人不服的情 况,及时做好应对预案,根据不同被害人的情况,针对性地进行释法说理工作。在释法说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法、理、情”结合,积极做好被害人心理、思想疏导 工作,帮助其理顺情绪,引导其依法反映问题;对属于其他机关或部门管辖处理的问题,积极参与协调解决,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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