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26 08:53 来源: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打野兔还犯法?”这是很多村民发出的疑问。
为解答群众疑惑,强化群众守法意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2024年10月24日下午,澄城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县林业部门负责人、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值班律师、村委会代表、20余名村民在犯罪嫌疑人所在村组——澄城县安里镇郊城堡村参加听证会,用身边人、身边事为群众以案释法。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犯罪情节等方面做了详组介绍。阐明该案是典型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贾某某采用的方法相较于歼灭性围猎等大面积、大规模、大破坏、危害后果严重的捕猎,社会危险性相对较低,且狩猎数量较少,情节较为轻微,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积极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因此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围绕贾某某非法狩猎行为的动机、方式和危害后果等充分发表了听证意见。经过讨论,一致认为贾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同意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希望贾某某能够加倍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这个从宽机会,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真正改过自新。回村以后,积极向邻里乡亲宣传非法狩猎的危害性。也希望在场村民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与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强调。
公开听证会后,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通过生动的案件、鲜明的图片对禁猎区、禁猎期、禁用工具、禁用方法、常见“三有”动物目录等有关问题进行宣讲,以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治意识。
“原来野鸡、野兔、麻雀、猫头鹰、蛇都是保护动物,这不听还真是不知道啊。”在场的村民发出感叹:“多亏今天的听证会,我对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有了新的认识。"
下一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联合其他职能部门,深入推进上门听证常态化,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通过以案释法、定期宣传等方式,不断筑牢野生动物保护防线,守护生态安全,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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