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5 16:24 来源:澄城县人民检察院
11月15日上午,伴随着一声庄严的法槌敲击声,由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严某某诈骗一案在澄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检察院检察长刘开锋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院长苏宏盛担任审判长。
庭审现场,刘开锋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带领公诉团队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节奏把握精准,各程序环节衔接紧密、重点突出、程序规范,有力指控了严某某的犯罪事实。
结合被告人的生活经历和犯罪过程,刘开锋检察长深入剖析被告人犯罪原因,并从案件的定性、量刑情节、社会危害性、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让旁听人员以最直观的方式了解诈骗犯罪的危害性。
在大量来源合法、客观真实的证据面前和有力的释法说理下,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赔违法所得,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愿意接受法律处罚。
此次检法“两长”同堂办案,是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常态化的缩影,是检察机关切实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检察长带头办案,充分彰显办案履职担当和“头雁效应”,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带动全院干警更好地履行司法办案职责,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真正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落到实处。
下一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主责主业,进一步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坚持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全体检察人员高质效开展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