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0-19 10:00 来源:澄城县人民法院
澄城县人民法院冯原法庭曾于2024年8月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李某从原告雷某处赊购了化肥,但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化肥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清偿尚欠的3万余元化肥款。
冯原法庭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故将案件转入先行调解阶段,委托给法庭特邀调解员。调解员很快联系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因被告经济困难,暂时无力全额支付化肥款,调解员根据被告实际情况,情、理、法并用,为被告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分期还款方案,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成功不是终点,兑现承诺才是关键。案件成功调解后,调解员并未因“案结”而懈怠,而是在每一期还款到期时通过电话提醒、微信督促等方式跟进履行情况,直到2025年10月,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被告李某给付了最后一期化肥款,原告雷某清点款项时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至此,该案实现了真正的“事了”。
“先行调解”灵活高效地解决了纠纷,“督促履行”确保了调解协议不落空。下一步,澄城法院冯原法庭将继续打好“先行调解+督促履行”的组合拳,推动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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