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澄城法院 >正文

酒后失控起纠纷 耐心调解促和谐——澄城县人民法院详解“酒后成本套餐”

时间:2025-11-25 10:18 来源:渭南日报

10月20日,澄城县人民法院韦庄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酒后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王军委托某中介公司出租其名下商铺,该公司员工刘强负责具体事宜,后成功将房屋出租给张林。因王军急需资金,又通过刘强出售该商铺,房屋很快成交。此时张林租期未到,刘强遂代表王军与张林协商提前腾退事宜,双方初步达成补偿意向。约定签署补偿合同当日,刘强因聚餐饮酒告知王军无法按时到场,王军急于解决问题,便驾车载着醉酒的刘强一同前往商铺与张林面谈。协商中,双方因5000元差额产生分歧,刘强酒后情绪失控,先后持烟灰缸、香炉砸向张林,导致张林头部受伤并送医治疗,住院5天。经鉴定,张林此次损伤致左耳神经性耳聋,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30日、护理期7日、营养期7日。刘强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罚款500元。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张林提起诉讼,要求刘强、王军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共计20万余元。

韦庄法庭承办法官为高效彻底化解矛盾,开庭当日即组织双方调解。法官针对张林的各项损失依法逐项剖析,向王军、刘强明晰其法律责任与诉讼风险。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二人态度发生显著转变:原本坚称“一分不赔”“大不了把我抓进去”的刘强认识到自身错误,张林也作出让步,最终刘强同意赔偿10万元,自认无责、满腹委屈的王军同意承担2万元赔偿责任,案件达成调解协议。(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法官警示:

你喝的不是酒,是“法律责任催化剂”。醉酒绝非免责借口,过错必然承担责任,酒后冲动换来“赔偿套餐”实在得不偿失。愿所有人以本案为鉴,饮酒有度、行为有界。

“酒后成本套餐”

“基础套餐”:当兵政审不通过+重要岗位政审影响三代+企业招工受限。

“民事套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行政套餐”:5日至10日行政拘留+200元至1000元罚款。

“刑事套餐”:造成轻伤的,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重伤、死亡的,可能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编辑:王倩

返回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