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1 17:55 来源:澄城县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年”活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9月21日,澄城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长生受邀参加县畜牧业发展联合会年会,并以《依法合规开展种养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为题,为与会人员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讲座。
讲座伊始,刘长生围绕“依法合规开展种养需要注意的法律事项”主题,结合企业具体实际,通过解读典型案例为企业经营“把脉问诊”,提出法治建议,帮助企业依法规避和防范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风险。
刘长生强调,一要树立法律保护意识,遇到任何问题,首先寻求法律保护,不要盲目口头约定。要结合实际生产生活需求,多学习民法典合同编、侵权编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同时,注意证据的收集保存,养成在交易过程中全程留痕的意识。
二要养成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无害化处置等,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要培树创新经营意识,充分利用大数据时代的特点,不断更新理念,思考畜牧业依法科学发展的延伸价值,学会创造品牌,打造优质品牌,做创新的名人。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有助于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今后会更好地学法用法,确保企业合规经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下一步,澄城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依法维护地域品牌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