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8 09:45 来源:澄城县人民法院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亲朋好友借钱,没有现金就帮忙从借呗、花呗上借贷,这些行为可取吗?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法律会怎样评价这种行为?
基本案情
澄城县人民法院城区中心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原告王某和被告刘某系多年好友,2020年11月,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但王某并没有富余的存款出借,遂从其支付宝借呗借出45000元后将该款项转借给刘某,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刘某未能还款。王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偿还其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等。
法院审理
王某出借给刘某的借款是从支付宝借呗贷款平台中所借,系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转贷,依法应认定双方的借款合同无效,但借款人应返还出借的出借款。因此,法院判决刘某返还王某实际的出借款本金,双方对案涉借款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因合同无效产生的借呗利息、逾期罚息损失应由双方各半负担。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未提起上诉。
法官说法
法条链接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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