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24 11:06 作者: 特约通讯员 雷李强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雷李强)从小独子,且家庭生活较好,却不好好珍惜,为了满足高消费,竟然多次盗窃,2016年8月17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周某和连某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周某和连某系澄城县寺前镇人,且已成年,二人小学同学,后一直联系,关系相当的铁。2015年12月份,犯罪嫌疑人连某因周某欠其钱,就电话联系周某让其还钱,周某称其因谈恋爱开支太大,暂时没钱还,后又称其发现了一批单位内部放置的电缆,无人管理,连某立刻同意并商定于回来时去偷,2016年1月1日凌晨,二人经踩点,开着周某的轿车,来到了澄城县寺前镇一有限公司院内,采取盗割的方法,将100多米电缆盗走,拉到连某家,又用切割机将电缆剥皮后卖到一废品收购站内,得赃款8000余元。二人分钱后开始上网消费,十来天后,二人见厂内没动静,后又于2016年1月18日和2016年2月8日凌晨两次盗窃电缆,采取同样的方法得赃款10000余元。公安机关在第一次盗窃后,一直在查找线索,后经侦查锁定二人,于2016年7月12日将二人抓获。
周某和连某都是成年人,且上过学,有一定文化水平,应该有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就通过辛勤的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却因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和高消费的影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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