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5 09:24 作者: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为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着力构建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7月4日下午,澄城县交警大队法制中队中队长冯临潼带领法制、城区一中队民警深入庄头镇郭家庄,利用农村“大喇叭”开展了夏季交通安全宣传。
活动中,民警充分利用乡村“大喇叭”范围广,宣传效果好的特点,村民积极关注的优势,开展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广播宣传。民警运用通俗易懂语言,结合辖区实际,向村民详细讲解了驾驶摩托车不带头盔、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观危害,引导村民自觉抵制各种交通陋习,重点广播了面包车车辆安全使用和安全驾驶的注意事项,告诫村民驾驶面包车切勿超员超载以及客货混装。
随后宣传民警针对村民交通法律和安全意识缺乏的实际,以及农用车较多的特点,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讲解交通安全常识等方式,面对面的向村民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告诫村民们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不超员、不超速、不开报废车。教育村民们拒绝侥幸心理,安全行车,文明出行。并向村民讲解乘座超员车、低速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的危害性,提醒村民们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客车超员、大货车超载、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分析讲解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各类原因,引导广大村民日常出行时,要切实绷紧“交通安全弦”,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入手,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安全出行。
通过此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使村民树立了抵制交通违法、文明参与交通的交通安全意识,对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深受广大村民的欢迎与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