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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 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几点思考

时间:2021-04-08 15:09 作者: 通讯员 杨明 来源:澄城县司法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最优发展环境才能赢得最大发展生机,李克强总理更是多次指出“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服务营商环境工作,是彰显司法行政部门人民属性的具体体现,是司法行政队伍应有担当。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如何充分发挥职能,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主动作为,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进行了如下实践和思考:

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概念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或贸易活动,在遵循政策制度和行为准则等方面所需要的时间和成本等条件和因素,既包括物质因素,也包括非物质因素。其中物质因素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地理位置、资源状况、产业结构等,非物质因素包括政治环境、社会环境、法治环境等。

市场经济的基础就是法治。法治对营商环境有着重要的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就是运用法治思维、贯穿法治精神、重视法治方式的营商环境。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政府招商引资的重要资本,是企业最关注的重要成本。如何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加快市场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二、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营商环境的契机与挑战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城市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因企业改制、资源开采、土地减少、环境污染、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出现快速增长趋势,这些都对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做好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崭新的课题。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动作为发挥应有作用,既是检验、提升队伍素质的重要内容,又是司法行政部门提高自身影响力,以有为争有位,促进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三、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营商环境的具体探索实践

营商环境包含了地理环境、人文环境、人居环境、产业配套、教育科研、政务环境、市场环境、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我们主动对接维护社会稳定、改善法制环境、促进政务高效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

(一)守职尽责,做安定社会的维护者

1、严格矫正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降低再犯罪率。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明确申请流程和条件,按照申请事项类别、性质和外出时限等内容全面梳理,细化每种请假事由的法定条件和必要材料,规范请假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依法保证社区矫正对象必要商务外出权益。在巩固和完善现有监管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监控工作,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的深度融合,达到对社区矫正对象全天候监管、无缝隙数字化管理的目标。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工作发展需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联合协作。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系统的一项重要职能。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及时办理接收手续,依法履行入矫、解矫宣告程序,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居住地变更审批等,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纪,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级管理,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矫正小组建设,不断优化成员结构,明确矫正小组任务,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和每个矫正方案顺利实施。加大执法力度,对不遵规守纪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警告,切实树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权威,真正使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始终处于有效监管之下,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漏、脱管等现象的发生。

(二)发挥职能,做学法守法的倡导者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让执法者首先守法,避免出现执法过错。

2、强化对领导干部普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法律考试等制度,增强广大干部学法守法意识;充分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为领导干部当好“法律智囊”,为地方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决定深度把关,促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3、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就当前矛盾纠纷多发的安全生产、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政策宣讲,把普法与法律需求精准对接、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

(三)主动融入,做经济发展的守护者

1、形成法律服务合力。牵头成立包括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多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的法律服务团,围绕项目建设,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防范潜在法律风险,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为企业健康发展增添动力。提升司法运行质量。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消了困扰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和重复证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真正实现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促进发展。

三、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营商环境的思考

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积极探索,做出了很大贡献,但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1、目前,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主要集中围绕开展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预防风险、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和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等方面进行,现实中存在着商企需求和司法行政部门提供的服务不对称的问题。二者如何实现精准对接,更多的契合点仍有待发掘。

2、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着各股室各自为政的局面,尚未形成合力,如何实现“打包”式“一揽子”进行,需要在不断推进中发现总结。

3、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仍未建立,如何做好此项工作的细化和量化,如何建章立制明晰权责等问题仍值得探索。

4、司法行政部门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同时,如何主动结合自身队伍建设,检验、提升队伍素质,外树形象、内促发展的问题有待探索。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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