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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检察日报》专版刊发 | 陕西澄城:浸润红色基因 推动革命老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图)

时间:2023-11-10 17:26 来源:检察日报

浸润红色基因 推动革命老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澄城县检察院检察长张彩锋(右一)带队调研中共第一野战军前委第六次扩大会议旧址保护利用情况。

  陕西省澄城县历史悠久,2021年被命名为渭南市首个“革命老区示范县”。近年来,澄城县检察院依托澄城革命老区县的县情,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下称“寻保传”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如何从革命老区挖掘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让红色基因融入干警血脉,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传承红色精神血脉,让红色遗迹焕发生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一定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革命文物是红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红色教育的生动教材、红色文化的鲜活载体。

  为更好地拭亮蒙尘的“红色遗迹”,2021年,陕西省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充分用好陕西丰富的红色资源,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寻保传”专项活动。在风雨如磐的战争年代,澄城曾演绎过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了巨大贡献,凝结出红色文化的不朽精神。澄城县作为中国革命根据地,拥有红色革命文物保护单位30处。该院立足县情,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寻保传”专项活动相融合,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把“寻保传”专项活动作为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和主题教育的实践载体,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支部为堡垒,以党员为先锋,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以寻访为基础,以办案尽职责,以体悟见成效,“四大检察”齐发力,从革命文物保护中传承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加强革命文物司法保护,持续推动“寻保传”专项活动高质效开展。

  传承坚定不移、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精神。澄城党组织是陕西省最早成立的党组织之一,声势浩大的澄城农民起义,有力配合了渭华起义,成为全国为数不多取得胜利的起义之一。枪林弹雨和血与火的考验,锻造了澄城人民坚定不移、矢志不渝的理想信念和奋斗精神,特别是武装响应“西安事变”的重大活动遭到镇压后,澄城人民追求光明,寻求民族解放的精神不倒,一大批青年纷纷奔赴延安或富平一带参加红军,他们有的牺牲在抗日前线,有的成为国家和军队建设的高级人才,这是党的领导下理想信念不倒的典型事例,也是澄城红色文化的积淀,是红色检察文化的有机统一,是检察干警发扬红色精神的灵魂。

  传承关心群众、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雷德时同志是澄城醍醐人,上世纪三十年代初入党,曾在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到地方工作后,他深入群众开展工作,组建起铁镰山游击队。在工作中,他看到因医疗条件受限,许多群众饱受病痛折磨,于是便自学中医,以自己的一技之长,拉近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融党的事业于人民群众之中。在荔北战役的冬季攻势中,游击队与老百姓一道作战,解放了澄城。解放后,雷德时从大荔市市长任上调回澄城县检察院任检察长,他严格执法执纪,确保了社会主义制度创立时期的安定团结,是澄城红色司法文化、检察文化的引导者与先行者,为推动澄城司法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传承严守纪律、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和敬业精神。澄城党组织成立以来,始终将发展党员和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抓牢抓实,注重吸收工人和农民中的佼佼者加入党组织,以严明的纪律规范党员工作,即使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和枪林弹雨中,从始至终没有一名共产党员背叛组织,切实保证了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汲取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养分,积淀红色检察文化

  澄城革命老区的红色文化形成了独具地方特色的澄城精神,这也是澄城检察文化的灵魂所在,检察干警必须通过汲取革命老区红色文化养分,丰富红色检察文化。

  继承和发扬澄城人民对党忠诚的民族精神。共产党员张鼎安先后担任中共长安县委书记、中共澄城县委书记、中共陕西省委临时负责人,他三次被捕,但始终坚持共产主义信仰不动摇,经受住了敌人的严刑拷打,成为一个时代共产党人的楷模。“西安事变”时期,他组织成立澄城县第一支红色武装——澄城县抗日救国牺牲团,并与张绍安等武装响应“西安事变”,血洒崖畔寨、壮烈赴国难。从革命先辈中汲取力量,如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讲政治顾大局,已成为每一名检察干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继承和发扬澄城人民质朴诚信、强毅果敢的老区精神。该院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红色理想信念教育,将红色文化、澄城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建立传承红色文化的长效机制,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经常性提醒干警思考“老区人民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我们该为老区干什么,该为老区人民干什么”等问题,通过学习传承,让老区红色基因融入干警灵魂。

  继承和发扬澄城人民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该院要求干警学习发扬澄城人民的创新精神,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明确争创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推动品牌工作成效,同时拓宽监督案源,延伸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触角,着力推动澄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用红色文化引领检察文化,锻造高素质检察铁军

  用红色文化引领检察文化,在文化育检、文化强检中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积极探索适合革命老区追赶超越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红史常讲,永葆先进。该院坚持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参加各类党史学习教育报告会等形式,让检察干警深刻了解党的宗旨、优良作风及取得的伟大成就,更加坚定爱党爱国爱检察的政治自觉;通过邀请渭南市委党校教授、澄城县委党史办主任到院宣讲红色党史,让干警充分熟悉党史、感悟党史。在请进来的同时,该院主要领导还定期为干警讲授专题党课,要求全体干警继承和发扬“严”“实”作风,永葆党员先进性,积极为党和检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今年“七一”前夕,该院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红书常读,坚定信念。该院积极鼓励干警利用业余时间阅读红色书籍,通过开展“读好书活动”,要求干警每月重温学习一部法律、每季度召开一次读好书心得体会交流会,不断提升具有澄城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效应。在开展读书会、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中,引导干警精读红色经典著作,撰写心得体会,通过读与写提高干警的思想境界,强化干警党性修养。

  红路常走,激发斗志。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职责,保护好红色革命文物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该院先后组织干警参观壶梯山战役旧址、良周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的英雄气概,从历史长河看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活动中,该院组织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以此激励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庄严承诺。目前,澄城县保护较为完好的革命遗址是位于澄城县王庄镇平城村梁氏宗祠的中共第一野战军前委第六次扩大会议旧址,于2017年5月被澄城县政府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1月被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纳入陕西省革命遗址名录。

  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西北野战军第三次前委扩大会议的部分旧址曾被划为群众的宅基地或修整为村道,目前已不复存在。为推动会议旧址保护,该院一方面建议积极联系当地文化和旅游局、县委党史办等部门,在调查考证确认会议旧址的前提下,根据文物级别设置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碑,制定保护、巡查、修缮等规章制度并向社会公布,确定专人进行看护,及时做好会议旧址的保护;另一方面,继续推动中共第一野战军前委第六次扩大会议旧址的保护工作,实施红色美丽村庄试点、红色旅游基础设施、红色旅游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下,形成了党委政府牵头抓、文旅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新格局,实现了以“我管”促“都管”。在澄城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王庄镇政府研究制定了会议旧址保护利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已完成平城村主巷道改造提升工程,二期工程实施红色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红色党性教育研学基地及配套设施。

  寻访常态化,保护革命文物。该院始终坚持常态化开展“寻保传”专项活动,该院检察长带领班子成员带头寻访、带头办案、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并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提升活动效果,确保专项活动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已寻访革命旧址及英雄纪念设施19处,参与寻访50余人次,撰写心得体会43篇、办案札记4篇、工作简报2篇,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条,立案2件,向行政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件,相关问题现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其中,该院办理的督促保护中共第一野战军前委第六次扩大会议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被陕西省检察院评为“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同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制发的检察建议被渭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渭南市委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优秀检察建议。

  红榜常树,创先争优。该院坚持深入挖掘、培育、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以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引领、激励干警争先创优。干警们掀起学习热潮,全院形成比学习、比干劲、比作风、比奉献的浓厚氛围。

  一支流淌着红色基因的检察队伍,一定是一支干事创业、有担当的检察队伍,也一定是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检察队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该院将继续传承革命老区红色基因,发掘红色检察文化,为开创新时代澄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支持起诉帮农民工解决忧“薪”事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聚焦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

  不久前,进城打工的李某在陕西省澄城县检察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中了解到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便向检察机关寻求帮助。李某称自己曾在张某开办的饭店从事装修工作,装修工程完工后,张某以各种借口推托不予支付李某的劳动报酬4800元,李某多次讨薪未果。接到线索后,该院检察官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张某拖欠李某工资的情况属实,随即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

  受案后,办案检察官对张某拒不支付欠薪的原因进行分析,耐心向张某释法说理,阐释拒不支付欠薪的法律后果,引导其积极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该院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因检察机关做了大量调查核实及调解工作,法院很快就进行了诉前调解,张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支付欠薪。最终,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和解,帮助李某成功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感谢检察官,没有你们,我不可能这么快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近日,拿到欠薪的李某向办案检察官打电话表示感谢。该案的办理,既依法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

法治宣传进校园 护航青春助成长

澄城县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陕西省澄城县检察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县域内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高全县师生的法律意识,营造积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该院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为使宣讲内容符合各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检察官区分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精心准备授课内容,选取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就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拒绝毒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校园暴力和欺凌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同时还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让学生们更加深刻地了解掌握法律知识,引导他们既要遵纪守法,又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安全防范能力。

  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需久久为功。该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职能作用,在未成年人心中埋下法治的种子,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创新方式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破解社区矫正检察难题,陕西省澄城县检察院邀请其他院成立联合巡回检察组,着力解难题,督促司法行政部门发现问题、有效履职。

  创新监管模式。该院与县司法局进行磋商,寻找破解社区矫正问题发现难的办法,提出邀请全市社区矫正考核位居前列的检察院参与巡回检察工作,促进社区矫正监管有效开展。该方案得到相关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后,双方组成联合巡回检察组,下设谈话组、资料组、巡查组三个工作组,明确工作分工。

  制定实施方案。巡回检察组给双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工作人员熟悉巡回检察工作流程和工作重点,同时通报该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让巡回检察组初步了解相关情况。与此同时,该院牵头制定社区矫正联合巡回检察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安排启动巡回检察工作,深入五个镇司法所,并将四个社区矫正人员不足十人的司法所合并到人数较多的司法所,统一开展档案查询、问卷调查、书面谈话等,在开展巡回检察前初步拟定谈话提纲,随时将发现的突出、严重、共性问题补充到谈话提纲中,做到当天发现当天补充,提高谈话的针对性。

  有的放矢解决问题。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该院发现存在司法人员调阅案卷难、会见在押人员难、请求撤销缓刑难等问题后,及时与当地司法局联系,建议其尽快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协作机制。同时,针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该院及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依法推动县司法局整改落实。其中,针对该县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薄弱、部分司法所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实际,该院向县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推动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

澄城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召开全县旅馆业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培训会。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发,尤其是个别旅店、宾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成为不法分子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场所,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年7月25日,陕西省澄城县检察院与该县公安局联合召开全县旅馆业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培训会。

  会议期间,该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张荣华通报了近两年该县旅馆行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情况,传达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着重强调了旅馆行业违法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住宿导致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原因及旅馆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旅馆经营者纷纷表示,将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来访登记、强制报告等制度规定,切实做到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

  下一步,该院将督促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做好旅馆业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督导检查,积极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汇聚社会各方力量,让制度长出“牙齿”,让爱发光发热,有效构筑起未成年人的“保护墙”,织密未成年人的“保护网”,真正让祖国的花朵在阳光下快乐成长。

对看守所开展安全防范大检查

  为全面维护看守所安全监管秩序,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有序,近日,陕西省澄城县检察院会同该县看守所和驻地武警中队,对县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大检查。

  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查询驻所检察室实时监控运行和检察日志登记情况等方式,与值班民警沟通了解看守所日常监管情况,并巡查看守所监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围绕重点区域杂物堆放、电气线路和监控系统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切实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重点检查在押人员管理教育和饮食安全,排查监舍内违禁、危险物品,了解在押人员实时思想动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依法督促看守所及时整改落实。

  此次安全检查有效促进了澄城县看守所的规范监管,据悉,该院将继续筑牢安全“防护网”,牢固树立干警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消除看守所监区风险隐患,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看守所的安全稳定。

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澄城县检察院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普法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今年9月11日,陕西省澄城县检察院在该县长宏广场开展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的网络安全宣传周普法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规定,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个人信息安全等问题,结合典型案例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安全科学使用网络,进一步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共同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该院将以此次网络安全宣传周普法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网络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人民群众增强网络安全意识,防范网络犯罪。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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