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8-08-18 08:45 作者: 通讯员 王晓荣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王晓荣)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任某某、杨某某等6人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该案曾是轰动渭北地区的超市系列盗窃案,被公安部列为重特大督办案件,经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案件检察官加班加点,在几十本案件中复核相关证据,整理、归纳相关证据,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6月至2017年1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任某某、杨某某等6人,时分时和,在陕西省澄城县、合阳县、韩城县、三原县、周至县、宝鸡市、铜川市、西安市、榆林市及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在超市营业期间,佯装购物,分工合作,盗窃超市巧克力、口香糖。其中被告人任某某作案72次,价值53762.6元,被告人杨某作案67次,价值50111.6元,被告人冯某某盗窃作案39次,价值30511元,被告人刘某某作案45次,价值28232.6元,被告人苏某某盗窃作案12次,价值4981元,上述犯罪嫌疑人将所盗赃物,价值58743.6元的巧克力、口香糖,全部销售给被告人张超军。
检察官告诫大型商场经营企业,在服务场所中,应加强安全防盗意识,对员工应加强防盗安全教育。在办案中发现,超市所经营的口香糖、巧克力等商品,没有按规定张贴防盗磁条,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同时也给企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各个犯罪嫌疑人将面临法律对他们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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