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2020年12月8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澄城县医院、世纪美辰商场、万俪酒店、晖福阳光城小区,对公共领域电梯安全开展专项监督行动。重点检查电梯是否进行定期检验,显著位置是否张贴检验合格标志,电梯维护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按时进行维护保养,电梯内报警铃是否有人接听等问题。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行动,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积极构建协作机制,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机关有效对接,形成工作合力。
下一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4+1”等外领域探索,找准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民生热点问题,不断丰富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新路径,切实做好公益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