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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牵析产 韦庄法庭调解“案中案”

时间:2024-04-02 09:32 来源:澄城县人民法院

“将两个案件合并调解,帮我们解决了大麻烦,谢谢你们。”近日,澄城县人民法院韦庄人民法庭通过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了“案中案”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大力称赞。

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系情侣关系,二人恋爱两年,于2022年8月份决定买房结婚。被告张某因征信问题无法办理按揭购房,便以原告王某名义在渭南购买商品房一套,二人共同筹措首付,共同还贷。后二人感情生隙,为避免共同购买的房屋陷入僵局,双方签订一份《借名买房协议》,载明:涉案房屋系张某借王某之名购买,张某为购房支付首付及还贷共计76000余元,剩余贷款由张某负责偿还,待房屋可办产权登记之时由王某过户至张某名下。同时,二人同居期间,被告张某曾因生意周转向原告借款8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二人因琐事感情生变,结婚之事不复谈及,约定和平分手。但对房屋之事二人均称无力负担,后原告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张某偿还借款80000元。被告张某辩称:其为二人购买房子所支付的首付、每月的房贷以及同居期间为王某的转账花费,已经超过80000元,该房屋在王某名下,其也不想要了,如此算来,其并不欠张某钱。

法官接手该案件后,庭前庭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摸清事情起因,深究案件根源,确定双方矛盾点在于:原告王某无力偿还月供,被告张某因房屋借王某之名,过户争议难料,同时,房屋降价不好出手,导致二人均不想要共同购买的房屋,单纯审理借贷案件无法真正解决矛盾。为了避免出现衍生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考虑到该案更接近同居析产,办案法官决定将“两案”合并调解。调解室内法官以情为线、以法为针,以二人感情为切口出发,耐心释明法理,讲透情理,引导当事人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解决问题。双方当事人从剧烈争吵逐渐变为低声哽咽。法官又引导双方厘清账目、确定房屋归属、共估共担房屋降价亏损金额等。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随着夜幕降临,长达七小时的调解也完美落幕,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借名买房协议》;房屋归原告王某所有;被告张某分期偿还原告王某40000元(从借款80000元中扣除被告张某为房屋投入的金额以及二人各半分担的房屋降价损失)。

“案结事了,事心双解”,韦庄法庭通过“打包”调解“案中案”,努力使纠纷止诉于“源”、息诉于“调”、化诉于“理”,大力推进“预防性治理”,实现少打官司、不打官司。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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