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7-01 10:12 来源:澄城检察
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提升政治站位,始终绷紧组织领导的“责任弦”,打出依法严惩的“组合拳”,有力地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组织领导
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挂帅,专题研究,成立组织机构,抽调9名员额检察官组成3个办案团队开展工作。
建立联动机制
工作成效显著
积极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察委配合协作,先后召开联席会议18次,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9件115人,批捕98人,审查起诉9件112人,提起公诉9件106人。
创新办案模式
实现快捕快诉
所有案件批捕平均用时不超过4天,公诉案件退查不超过1次,提前介入9次。
不断翻查“复诊”
深挖彻查保护伞
按照“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一个重攻方向”部署要求,核查2016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905件1486人、核查村干部1213人,发现涉恶问题案件2件。在办理市院交办的把持基层政权达27年之久的文某某等14人涉黑案件时挖出保护伞1人。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组织千人签名活动,县域全覆盖宣传 ,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澄城县检察院将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继续努力。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