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1 10:06 来源:澄城检察
为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民事支持起诉案。
本案中,韩某某是一名未成年人,出生后,经西安儿童医院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但被申请人韩某(韩某某之父)放弃治疗,2013年韩某某回外祖父家居住九年有余,由外祖父抚养长大,被申请人韩某从未履行过任何抚养义务。该院受理韩某某与父亲追索抚养费纠纷案后,民事检察部门通过核实韩某某母亲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认为该支持起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并启动了民事支持起诉程序。
本案的成功办理,是该院落实“办小案,暖民心”的体现,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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