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29 17:02 作者: 特约通讯员 柳红红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柳红红)因涉嫌诈骗、挪用资金且数额巨大而被公安部列为B级通缉犯的福建省福州市人洪某某,潜逃在外16年,近日,西安铁路公安局延安公安处澄城站派出所民警根据工作中获取的线索,将洪某某成功抓获。
2017年7月24日,延安铁路公安处澄城站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社情调查工作时获悉涉嫌诈骗和挪用资金案的公安部B级通缉犯洪某某的线索。随后,通过研判洪某某驾驶车辆在渭南韩城市、白水县、西安市、咸阳市的活动轨迹,进一步分析洪某某近期及有可能在咸阳市活动,经过民警两天的追踪和蹲点守候,7月26日,终于在咸阳市将嫌疑人洪某某抓获。
经查,2001年2、3月份,洪某某在担任某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客户财产 6000万元人民币,因此被广东警方上网通缉,同时由于案情重大,被公安部列为公安部B级网上在逃人员。2002年3月,洪某某伙同他人以虚假的国债质押,诈骗株洲市某银行2200万元贷款,又被湖南警方上网通缉。据到案后,洪某某对其涉嫌诈骗和挪用资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进一步查实,洪某某在案发后为了躲避公安机关的追捕,先后逃往多个省份,并于2006年将身份“漂白”为江西籍男子“管某某”,至今一直使用此身份。
目前,洪某某已被移交立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