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澄城新闻 >正文
时间:2018-07-30 15:44 作者: 来源: 来源:渭南政法网
近期,按照有关要求,澄城县调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90元增至108元。
据了解,按照《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要求,国家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8元,所需资金中央给予全额补助。该县对1至6月份增资的养老金进行了一次性补发,此次调整惠及全县居民5.8万人,共计补发养老金629万元。
返回网站首页
上一篇: 澄城县落实“三个责任”打造廉洁政府
下一篇: 澄城县重拳出击推进“散乱污”企业 清理取缔工作
全省法院立案诉服工作暨诉讼保全工作经验推广现...
打造有温度、有年味、有底蕴的文旅盛宴——澄城...
韩德洋赴韩城市法院调研
澄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宏盛宣讲党的二十届四...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传达学习县委十八届十二次全会...
赋能实战强本领 精准应对筑平安——澄城县公安局...
10月14日,渭南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赵进轩深入澄城县法院调研,先后到韦庄人民法庭、...[详细]
”初次线上交流,李某表现得异常谨慎。随着网络交往深入,李某竟时不时向小王展示国家...[详细]